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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勒心理學講義

阿德勒(Alfred Adler)著;吳書榆譯

2015.05初版,經濟新潮社出版

內容摘錄:

三種對孩子特別不利的情境;先天器官缺損、受到寵溺與不被喜愛。他們所發展出的人生原型都對社會不太感興趣。他們的心態不正確,無法達成人生必要的成就,面對生命困境時也找不出解決方案。他們一直有種挫敗感,因此人生原型會誤導他們以錯誤的態度面對生命的種種問題,其人格的發展也多半偏重在生命無用的面向。所以在治療這類病患時,我們的任務就是要幫助他們培養適當的行為、回歸有用的人聲面向,並協助他們養成正確的態度,來面對生活與社會。一個人的感受,肯定與他對某種目標的觀點一致:感受會強化一個人對目標的喜好程度。然而,就算沒有任何感受,人還是會做該做的事。因為,感受不過是行動的附屬品罷了。

只靠懲罰、責難與鼓吹等手段並無法解決任何問題。不論大人小孩,若找不到真正需要改變的癥結所在,即使做再多努力也是枉然。當孩子不懂哪裡要改變、為何要改變時,不是會變得更狡詐,就是更加膽小怯懦。懲罰和講道理都無法改變一個人的人生原型,單靠人生經驗也辦不到,因為所有的人生經驗和一個人的統覺系統一致。只有當我們理解他的基本人格時,才有辦法改變。

以犯罪為例,我們在查探罪犯的聰明才智、理解能力與動機時,發現他們通常認為自己的犯行機敏又勇敢。罪犯相信自己達成了一個充滿優越感的目標﹝goal of superiority﹞:亦即,他比警察更聰明,他能夠打敗其他人。罪犯自認是英雄,看不到自己的行為其實跟勇敢沾不上邊。罪犯對社會不感興趣,他的活躍表現在生命無用的面向上,和缺乏勇氣有關,也和怯懦有關,卻毫不自知。投身在無用面向的人,往往會害怕黑暗和孤獨,而希望有人相伴。這種行為正是怯懦的表現,而且是不折不扣的怯懦。事實上,阻止罪犯的最佳知道,便是讓所有人都明白:「罪犯不過是怯懦的表現。」

嚴刑峻法非但嚇阻不瞭犯罪,反而會讓罪犯堅信自己才是英雄。別忘了,罪犯活在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而在這樣的世界裡,人並無法找到真正的勇氣、自信,以及休戚與共的感受,也無法了解共同的價值觀。這樣的人絕對無法融入社會。精神病患組成團體的機率近乎於零,對於患有空間恐懼症﹝agoraphobia﹞或精神失常的人來說,更是不可能的任務。問題兒童或自殺的人為何不喜歡交朋友,至今尚無合理的解釋,不過有一點倒是值得一提:他們之所以交不到朋友,乃是因為他們早年的人生皆以自我為中心導向。他們的人生原型追逐的是虛假的目標,過的是無用的人生。

沒有社交生活的成人難以在公眾場合暢所欲言,通常也有上台恐懼症的傾向。這是因為他們把聽眾都當成了敵人,在面對一群看來頗有敵意並強勢的觀眾時,他們會覺得自卑。但事實是,一個人唯有在信任自己與台下觀眾時,才能好好說話,也唯有此時,他才不會怯場。因此,自卑感與社會訓練不足的問題息息相關。自卑感來自對社會的不適應,所以人都必須接受社會訓練,透過這種基本方法來克服自卑感。

人生中的每一個問題症狀,會如何透過行動的過程表現出來。因此,我們可以說每一個症狀都有著它的過去與未來。症狀會走向哪一種未來,與一個人努力的方向、設定的目標緊密相連。至於症狀的過去,則代表自卑或有缺陷的狀態﹝而每個人當下都在努力克服這些狀態﹞。因此,以自卑情結來說,我們感興趣的部分是一開始形成之時;但以優越情節來說,我們比較想了解的是它的連續性,也就是動態發展的過程。更有甚者,這兩種情節天生就有關係。因此,當我們在自卑情結當中發現優越情節的存在時,也無須驚訝。同樣地,研究優越情節及其連續性的時候,必然會看到其背後藏有自卑情結的影子。

正常的人,不僅沒有優越情節,連優越感也沒有。The normal person does not have superiority complex; he does not even have a sense of superiority.

看看山谷裡的松樹,就會發現他們和長在山頂上的松樹不一樣。兩邊樹種相同,卻呈現出兩種截然不同的生命型態。山頂上的樹表現出來的姿態,和山谷裡長成的樹不同。一棵樹的生命型態,就是這棵樹的個性,是這棵樹在所處環境中表達自我、塑造自我的結果。你若是能仔細觀察在非常態環境中成長的樹木,就能理解每一棵樹自有其生命模式,而非僅是機械式地因應環境而已。人也跟樹一樣,應在特定環境條件下觀察每個人的人生風格。

除了早期記憶之外,我們也可以觀察動作和姿態。動作可能清楚外顯,也可能深植於姿態當中,不同的姿態表現了一個人的整體人生態度,整體態度則構成了人生風格。以肢體動作來說:我們都會藉由檢視一個人站立、行走、移動、自我表達等各種姿態,去判斷對方是甚麼樣的人;不見得會刻意評斷,但這些印象勢必會引發我們的好感或反感以站姿為例,當一個人站得直挺挺,如電線桿一般,我們不禁會想他到底是費了多大力氣來維持這樣的姿勢,我們也可以假設此人內心並不相信自己如外在表現出色。從這個小細節就能看出姿態是如何像鏡子一般映射出所謂的優越情節。他希望在眾人面前表現得更勇敢--他希望能盡其所能地展現自我,可惜卻因太過緊張而事與願違。另一方面,有些人的姿態則完全相反:永遠都是彎腰駝背模樣。這種姿勢某種程度上暗示著他們膽小怕事。但不管是從感性或理性面來說,做出任何平家、判斷時都務必慎重,不可只憑單點評定,應該考輛其他因素。有時即使我們覺得自己的想法八九不離十,但仍會希望有更多的佐證。

從心理學上來說,一個人是勇敢還是溫順,和相不相信宿命﹝predestination﹞,有著密切關係。一個人的宿命觀,會影響到他有沒有能力採取有益行動。有優越感的人,會覺得自己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因此不屑學習。我們都很清楚這種想法會落得何種下場。抱持這種想法的孩子,在校成績通常很差,其中有些孩子甚至會做出危險舉動:他們覺得自己絕不會出事,也絕不會失敗,但結果證實物極必反。根據觀察,當人們大難臨頭而能全身而退時,就會萌生這股宿命感。舉例來說,人們如果經歷了一場嚴重的意外卻能安全生還的話,就會覺得自己注定要完成更宏大的目標。關於宿命論者的重要性,有很多值得探討之處。他影響了全體人類、文明,也影響了每一個個體,但就心理學家的角度而言,我們在此只想點出宿命論與心理活動、人生風格源頭之間的關聯性。從許多方面看來,人會相信宿命其實是出於怯懦的逃避,因為相信宿命就可以不必再有益的人生方向孜孜矻矻。宿命論信念只是一種虛假的精神支柱。

會影響我們同儕之間關係的基本心理態度之一是羨慕。羨慕,是自卑感的一種表現。確實,每一個人的個性中多少都帶著一點羨慕。少量的羨慕心態實屬平常,而且完全無害。但我們必須讓羨慕變得有用。如果羨慕能讓人做出成果,讓人繼續向前邁進,讓人面對問題,羨慕便是有益的。因此,對於每個人心裡都有的一絲羨慕之情,我們應該寬容待之。另一方面,忌妒卻是更棘手也更危險的心態。因為不管採取任何方式或手段,忌妒都是毫無用處與益處的,一個心懷忌妒的人永遠不會成為有用的人。此外,忌妒亦是嚴重深層自卑感的產物之一。善妒的人害怕自己沒有能力掌握身邊的伴侶。當他們想以某種方式來影響伴侶時,忌妒的表現反而透露出他們脆弱的一面。如果我們檢視這種人的人生原型,將會發現他們具有一種「被剝奪感」。事實上,遇到善妒的人時,我們應該回顧剖析他們的過去,判斷我們是不是要和一個曾經失寵、且預期自己將再度失寵的人來往。

對性別角色的不滿可能導致女性對愛情與婚姻產生極深的厭惡感。不過,厭惡戀愛和婚姻的女性不見得就不想結婚;在我們的社會中,不結婚會被視為失敗的象徵。即使對婚姻沒有興趣的女性,也是想結婚的。如果我們認同平等原則是規範性別關係的基礎,就不應鼓勵女性進行「男性抗議」﹝Masculine Protest,又譯「男性欽羨」﹞。兩性平等必須因應自然規律,女性對男性的抗議是一種對現實的盲目反抗,也是一種優越情節。事實上,這種對男性的抗議會干擾、影響性功能的正常運作,導致各種嚴重的症狀。如果我們回溯追蹤她們原始於童年時期。

整體來說,人類都是懦弱的,從這個一般事實﹝general fact﹞出發,我們可以預測大部分的夢境都與恐懼、危險或焦慮有關。因此,如果我們很了解某個人,知道他的目標是逃避人生的問題,即可推論那人常會夢到自己跌倒。這樣的夢境就像是在警告他:「別再繼續往前走了,不然你會一敗塗地。」做夢的人用「跌倒」來表達自己對未來的看法。事實上,絕大部分的人都做過「跌倒」的夢。

夢境在表達其目的時,既不合邏輯,也不真實。夢境的存在,是為了引發某種感受、心情或情緒。想完全揭開夢境的隱諱面紗並無可能。不過﹝在這一點上﹞,夢境和清醒時的人生、行動只有程度之差,而非分屬不同類別。一個人的內心會如何回答人生的問題,和他的人生計劃﹝scheme of life﹞有關,不過計畫的答案並不符合預設的邏輯框架;因此為了促進當事人與社會互動,我們的目標必須不斷琢磨,促使這些答案能逐漸符合此框架。一旦我們不再用絕對的觀點來看待清醒時的人生,夢境就不再神秘。其實,夢境不過是進一步表現清醒人生中也有的相對性,以及事實與情緒的組合。

夢境的一半是事實,如果把夢當作預言看待,就叫做迷信。一般來說,同時有其他迷信的人才會堅持「夢是預言」這種想法。不過,想藉由營造預言家形象拉抬地位的人,也會支持此想法。為了打破「夢是預言」這種迷信,並抹去夢境般的神秘感,我們必須解釋為何多數人都無法理解自己的夢。原因很簡單,因為即便是清醒時也很少有人能真正了解自己。很少人擁有找出前進方向的自我反省頗析能力,而且分析夢境是比分析清醒行為更為複雜、困難的任務。無怪乎,分析夢境並非多數人能力所及之事;也無怪乎,大多數人會因不知道夢境指涉的意義,而求助於江湖術士。

一個人自知無法把話說清楚、講明白時,也會另尋他法:說服不了他人時,就用比較法。使用比較法是一種自我欺騙的方式,正因如此,夢境在選擇畫面、影像時,會大量使用比較。這是深具藝術性的自我陶醉手法。

教育最普遍的原則必須契合個體日後注定要面對的人生。這意味著教育原則必須和國家的理想一致。如果我們不以國家理想來教育兒童,孩子在未來的人生中常會遇到層層難關,以致無法融入社會,也難以成為社會一份子。

任何人都能有任何成就。﹝Everybody can do everything.﹞

人生所有的問題都源自於社會問題。不論是幼稚園、公立小學、友誼、政治與經濟生活......都看得到社會問題的存在。因此,每個人擁有的一切能力都必須以社會為中心點,進而導向有利於全體人類的方向。

不論孩子目前表面上出現了哪一種問題,每個問題兒童身上通常都潛藏著自卑情結。所以說,孩子懶散成性是想逃避現實生活中的重大任務,也顯示出孩子身上具有某種情節。偷竊是藉著他人覺得不安全感或不在場時,占對方便宜。說謊代表沒有說實話的勇氣。這些具體行為所包含的「禍心」都是自卑情結。

酒鬼只想從問題中解脫,又非常軟弱無能,所以就算讓他們解脫的方法落在人生的無用面相,他們也欣然接受。這些人抱持的是個人的意識與理性觀點,所以會與社會常識脫節;正常人則因為具備常識,而抱持著充滿勇氣的人生態度。

愛情與婚姻不只是一般的社會適應問題。在這兩種情境中,我們都要拿出高度的同理心與絕佳的能力,來認同另一半。如果說現代社會中,很少有人能在步入家庭之前做好適當準備的話,那是因為人們一直沒有學會用另一半的眼睛去看、用另一旦地耳朵去聽、以及用另一半的心去感受。

被寵壞的孩子在婚姻裡同樣不改本色--他們也希望配偶寵愛自己。這種心態在熱戀期或新婚燕爾時不會造成危險,但時間一久,情況就會變得複雜難解。如果是兩個被寵壞的人結了婚,我們可以想像一下會會是怎麼樣的光景。兩人都想被寵,卻沒有人要扮演寵愛對方的腳色。這就好比他們站在彼此面前,期待對方「給予」,但兩人都給不起。兩人都覺得對方不了解自己。

阿德勒心理學講義

讀後感:

一、探索自己與他人的成長過程,了解彼此的原型,以理解同理心為對方設想,提升人際互動與溝通品質,及對社會關懷。

二、人生態度、成就與早期記憶有關,如何選擇應對的方式、適應社會、與社會互動,造就每個人的生活面對方式。

三、我們的父母如何成長?我們是如何成長?我們的下一代如何成長?避免寵溺與忽略形成問題兒童。世代間的傳承,親職教育、學校教育、婚姻,國家政策都背負重大的責任。

四、合作、利他主義、關懷社會,從覺察與轉化自卑情結與優越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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